近日,寧德市印發了《寧德市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的七條措施》,具體包括給予購車補貼、鼓勵車輛置換、推廣換電模式、高速免費通行、支持便利停車、完善充電設施、發展綠色物流等七項政策。具體如下:
一、給予購車補貼
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,在我市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且在我市首次上牌的個人消費者、網約車運營企業,給予每輛車4000元的購車補助,符合條件的消費者可在“i寧德”平臺端口開放后申請,請關注“i寧德”公告。
二、鼓勵車輛置換
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,以出租車“購車發票日起計算,6年折舊完成”的計算方式,按照提前置換的月數計算,由出租車公司運營所在地財政給予400元/月的現金補助,最高可享受20個月的補助。上汽集團乘用車分公司表示將參照我市政策力度,予以1:1配套補助。
三、推廣換電模式
2021年12月31日前,在各縣(市、區)、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建成換電站,數據接入寧德市充電設施政府監管平臺并投入運營的企業,給予換電設備(不含電池包)投資額20%的專項補助資金補貼支持,單個換電站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,補助資金由屬地財政承擔。
四、高速免費通行
凡是車牌號為閩J開頭的寧德籍新能源汽車,可在中心城區東、西、南、北和汽車城等五個高速互通口之間免費通行(免費通行時間另行公告)。享受免費通行的車輛均需辦理工商銀行ETC閩通卡進行費用代扣。
五、支持便利停車
落實全市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(點)實行新能源汽車2小時內免費停放的優惠政策,引導社會停車場(點)逐步實行此項政策。鼓勵全市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(點)停車數據接入寧德市車樁場一體化平臺,加快補充完善停車和充電數據信息,提升公眾充換電和停車服務體驗。
六、完善充電設施
完善城市公共充電設施布局規劃并納入國土空間控制性詳規,支持有資質的企業在高速互通口、變電站周邊建設集中充換電站。引導充電樁建設企業調整充電樁建設密度,提高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合理性。私人住宅車位充電樁符合裝表接電條件的,給予直接裝表并免收零散低壓新裝用戶工料費。加快新、舊小區私人停車位充電樁(插座)建設,在確保安全前提下,對小區業主有充電需求、有條件開展充電設施建設的老舊小區,供電企業給予用電增容擴容支持,積極引導協調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者支持充電設施的合法建設。引導、支持企業在具備條件的旅游重點村鎮、島嶼按照適當超前的原則建設充電基礎設施。
七、發展綠色物流
寧德市中心城區范圍內指定時段限行燃油貨車。以“蕉城北路(軍分區環島)-蕉城南路-萬安西路-萬安東路-金馬南路-金馬北路-閩東路-福寧北路-金漳路路口”為環線,環線范圍內禁止燃油貨車通行,僅限新能源物流車通行。2021-2022年底限行時間為早7點-早9點、晚17點至晚19點;2022-2024年底限行時間為早7點-早9點、午11點-13點、晚17點至晚19點;2025年起限行時間為早7點-晚22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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